为深入贯彻陈吉宁市长关于“通州区台湖镇7.7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爆燃事故现场处置工作的报告”的批示,区政府督查室形成督查件(第57号),要求全面排查高校、研究所等涉及危化品储存、运输及使用情况。

2020年8月5日上午,昌平区安全生产办公室赵立志主任协同相关人员对我校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调研。本次检查重点涉及危险化学品采购、存储、转运、出入库管理等情况。赵主任肯定了我校危化品的管理工作,危化品暂存库房建设标准、管理规范。提出学校应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存储和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管,切实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规范化管理,消除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

通过本次安全检查真正落实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下一步学校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稳定措施,层层推进安全稳定责任制落实,为学校平安校园建设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