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部门职责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归口管理招标与采购办公室)是学校负责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和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学校国有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开展学校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工作,负责实验室技术安全制度建设、规范管理与环境保护等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拟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2.组织协调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学校各单位资产管理与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工作。

3.负责组织学校国有资产的资产清查、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等工作,并对有关具体事项进行协调处理。

4.负责学校非经营性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处置及对外出租出借等审批管理工作。

5.负责学校房产(公有房、周转房)的管理及调配,以及公用房屋产权办理。

6.依照国家、地方有关规定,负责制定学校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计划,对二级单位材料、低值易耗品的验收和入库进行管理和监督。

7.负责合理配置、调拨学校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充分发挥国有资产价值,推动大型仪器设备等物资建立开放共享机制。

8.负责非经营性资产管理的工作资料整理、归档和保管。

9.贯彻执行和组织实施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完善学校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并检查督促执行和落实的情况。

10.组织开展实验室建设论证及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的科研业务管理和绩效考评。

11.负责对学校实验室的新建、调整、撤并建立备案登记。

12.负责学校实验室规范化数据和信息统计和上报。

13.负责审批或组织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购置工作,负责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效益评估与考核。

14.负责实验室环境改造项目的安全审批工作,负责学校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维修管理。

15.负责学校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和检查督促实验室做好危险化学品、放射源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审批及危险废弃物的处置工作。

16.组织实施学校实验室的技术安全评定,指导、督查、协调各相关单位做好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17.对实验室进行定期与不定期安全检查,督查整改安全隐患。

18.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标与采购办公室:负责学校采购与招投标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采购与招投标的法律法规,进行学校招标采购管理与制度建设。

2.依照学校年度预算和采购计划,组织实施统一采购项目或委托代理机构办理采购事宜,组织全校公共项目的采购工作和货物的验收工作。

3.对各单位分散采购进行指导、督促、检查。

4.处理质疑、投诉、举报相关事宜。

5.负责采购信息统计工作,包括采购代理机构库、评审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做好负责采购文件资料的整理和立卷归档。

6.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