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有关实验室安全工作部署,3月9日上午,学校组织召开实验室安全工作会,校党委常委副院长张德强主持会议并讲话。

张德强就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提升实验室安全工作质量,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知责尽责,职能归口部门、各学院、各实验室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尽责免责、失之追责,学校根据上级要求将建立追责问责机制,对发生安全事故事件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并将实验室安全与学院考核、评优等挂钩,与研究生招生指标挂钩,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安全准入,各学院、各实验室严格落实安全准入制度,特别是科研实验室和研究生;针对危险性实验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仪器设备使用规范、危化品使用规范、实验操作过程规范、仪器设备维修规范等,并严格按照规范落实。三是环境卫生,各学院、各实验室要强化实验室环境卫生治理,建立实验室卫生制度,定期对实验室环境卫生进行清理,教学实验室每次实验课结束都要对卫生进行清理,科研实验室每周至少3次进行环境卫生清理,确保实验室环境整洁规范、安全有序。

会议学习了《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和《教育部直属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事件追责问责办法(试行)》文件,传达了“2023年度北京地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会暨加强高校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部署了我校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管理专项治理、迎接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检查和“实验室安全管理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
学校各学院主管实验室工作负责人,重点实验室主任和相关职能处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