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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确定二级单位资产管理负责人和二级单位资产管理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2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北京农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文件

              

国资处字(2012)1号

                                                       

 

关于调整确定二级单位资产管理负责人和二级单位资产管理员的通知

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适应市属高校资产动态管理的需要,进一步理顺学校各级资产管理部门职能和权责关系,按照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管理原则,建立并完善学校资产二级管理体系,责任到人,明确单位资产管理员的职责,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根据《北京农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现将二级单位资产管理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职责及经单位确认的资产管理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名单公布如下:

一、二级单位资产管理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职责

    学校所属各单位为资产的二级使用管理单位,行政一把手为本单位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资产管理工作。(可委托本单位其它处级领导负责资产管理工作)。

    二级单位资产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学校资产管理有关文件及规定,规范管理程序,落实管理责任。

2、负责本单位资产部门账、物的统筹管理,学校授权资产管理员实施“高校资产动态管理软件”网络化的部门管理。

3、负责对本单位资产分类、分户明细账每年检查核对一次,保障资产的账、卡、物、人相符,积极配合学校的核查统计。        

    4、负责及时办理本单位调出(入)人员固定资产交接手续,以及单位内部资产使用人转移变动手续。   

5、负责本单位公用房屋的台账管理。

    6、掌握本单位资产分布情况,随时了解资产运行状况,定期检查资产的使用情况,认真填写(或督促填写)相关记录。

    7、协助或制定贵重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及有关制度,及时(或督促)做好设备保养和操作环境清洁工作。

    8、负责本单位资产管理的档案材料收集及整理归档工作。

    9、负责督查防火、防盗、防潮、防冻、防腐等安全工作。

10、各单位在资产增加、减少或变动等管理环节中,须经资产管理员登记核实,并签字认可。

11、各院每半年要对资产登记工作,尤其是大型仪器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国资处。

二、二级单位资产管理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名单

单位

资产负责人

资产管理员

党政办

华玉武

雒玉书

组织部

赵和文

刘京威

宣传部

杨宝东

张丽萍

纪监审

吴春晖

白永杰

学生处

韩宝平

牛奔

保卫处

张国柱

张松峰

教务处

安健

李红艳

科研处

秦岭

姬春

人事处

付志新

周厚满

计财处

杨利

郝阳阳

国资处

朱力

李大鹏

基建处

于兴海

安辉

离退休处

马俊云

安侠

校工会

张永红

李虹

校团委

李相阳

王月

校医院

张永光

郑瑞英

兽医学重点实验室

穆祥

李佳

都市农业所

史亚军

唐衡

图书馆

史伟

孙红

教育技术中心

程春生

郝娜

生物技术学院

师光禄

王燕

植科学院

潘金豹

李梅

动科学院

郭勇

王旭华

经管学院

李华

王艳霞

园林学院

马晓燕

莫建玲

食品学院

伍军

敖日嘎

计算机学院

徐践

徐邦飞

人文社科学院

佟占军

吴先忠

思政部

孙亚利

王建利

基础部

王玉民

侯翠红

城乡发展学院

刘克峰

于娟

继续教育学院

刘克峰

张唯聪

国际学院

张志勇

崔丽娜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张志勇

霍春艳

后勤服务集团

王秀a

聂萌

科技产业集团

乔富强

何其芳

 

 

三、其它要求

1、学校每年对各单位资产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学校予以表彰和适当奖励。对管理不到位,造成资产损失的单位或个人,责令其改正并追究相关责任。

2、学校所属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名单应保持相对稳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调换。如资产管理员名单确需变动的,则要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并将有关情况报送国资处备案。 

 

 

 

 

 

 

国资处

201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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