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报废流程
各单位:
为了规范管理,各单位对资产报废按以下流程办理:
1
、各单位提出纸质申请及待报废设备清单。
2
、国资处对待报废设备进行审核(对其报废期限进行核定)。
3
、使用单位填写北京市
(
市级
)
教育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北京市
(
市级
)
教育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技术鉴定表
、报废资产清单。
4
、国资处组织相关专家对待报废设备技术鉴定,请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5
、国资处向市教委起草申请报告。
6
、根据市教委批复进行销账处理。同时通知单位调整部门设备二级台帐。
7
、根据相关政策进行废品处理。
附件:相关表格
1、
报废资产清单.xls
2、
北京农学院固定资产处置技术鉴定表.xls
3、
北京农学院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xls